一、举报方式
电话举报:13908327356蒋先生 13908253903刘先生 13883271128王女士 13220332199钟女士
网络举报:jinkejijian@sina.com
投函举报: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地矿大厦9楼 金科纪检监察部 (收)
邮编 401121。
二、举报范围
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公司制度、合同约定的行为,均可向集团纪检监察部举报,例如:
1、利用职务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,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、中介费、咨询费等,涉及权钱交易、截留业务收入、侵占公司财物、挪用公款等谋取私利的行为;
2、故意宣传虚假消息,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害金科品牌美誉度的行为;
3、未履行本岗位职责,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品牌损失的;
4、公司员工存在以现金或实物等入股形式(包括机具设备等),在金科股份范围内与合作单位、承包单位或劳务承包个人,进行投资分红或收取高额回报;
5、未报请董事会/监事会同意,在金科股份范围内为合作单位、承包单位或物资、材料供应单位以及个人,向集团总部和所辖公司打招呼变相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;
6、利用职务之便,录用直系亲属到集团总部和所辖公司任职;
7、被公司辞退、开除或以其他形式离开公司的员工,在集团范围内承揽业务;
8、公司员工存在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,利用职权为亲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惠或照顾;
9、有参与聚众赌博等其他不良作风的违法活动行为;
10、其他需向集团监事会、纪检监察部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三、保密原则
金科股份纪检监察部将严格为举报人或举报单位保密,对于查证属实的廉政举报线索,以及协助金科股份清除内部腐败分子的个人或单位,将作为重点保护对象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晋升、优先考虑其成为战略合作伙伴。